为贯彻国家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,规范美容美发卫生管理行为,由卫生部监督局组织编制了《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。商务部改革发展司联合卫生部监督局共同组织召开听证会,向美容美发行业征求意见,美发美容行业优秀企业代表出席会议,并就该《规范》提出了修改建议。
据了解,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,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,越来越多地融入了人们的生活,并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。但目前,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出现了很多新问题。所以,培养公共场所建立卫生信誉的自觉性,制定相关规范条例,显得尤为重要。
会议期间,多数与会代表认为这个《规范》的出台终于使企业在卫生标准的执行方面做到了有法可依,是值得高兴的一件好事,同时从《规范》的内容上看更加符合市场的需求、时代的需要和消费者的需求。但是规范中涉及的美容方面的内容相对少些,应该加以适当的补充,同时建议在室内环境和空气指标的相关规定也应该考虑在《规范》之内。
在这次企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过程中,大家普遍感觉到国家政府部门出台的规范,更加符合实际了,也更加大众化了,特别是这项《规范》的出台对推动行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,同时也将加速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进程。据卫生部相关负责人透露,修改后的《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》将在2007年内正式出台。